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化学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通讯员:陈琦 审核:徐徐 更新时间:2025-05-07点击次数:

化学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25〕18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组织机构

化学工程学院成立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秘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组

组长:姚建峰、黄超伯

成员:董波、徐徐、黄曹兴、李力成、陈祖鹏、陈振、陈琦

专业转入/转出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2024级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和志向。

3.学业成绩要求:申请转入A类专业的学生,要求2024-2025-1学期(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或平均学分绩点列班级前15%名(进一法);申请转入非A类专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艺术类与非艺术类、淮安校区与南京校区(新庄校区、白马校区)专业不能互转。

5.招生时通过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分流后不得申请转入原大类专业中的其他专业。

6.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7.在一年级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处分期内),不得申请转专业。

8.经学校认定的拔尖创新人才实体班的学生不参加本次转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9.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含定向生、部分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以及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我校全日制2023级、2024级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确有专长、成果突出、转入与专长相应专业能得到更好发展的学生(应提供高中及大学期间所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证书、在校期间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可申请同年级转专业。

2.入学后由于健康原因(身体疾病,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书)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非A类专业。

3.因学习困难(指专业学习困难,须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仅限2023级),可申请转入非A类专业,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实行降级就读。

(三)A类专业

A类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

专业转入/转出名额

(一)本次转入专业的接收名额,原则上按现有班级最大容量35人或该专业2024级本科生人数的15%核定,同时充分考虑学生意愿、相关专业现有学生数量、师资和教学资源情况等。

(二)各专业允许转出申请人数,控制在该专业2024级本科生人数(专业分流后)的30%以内。如果申请人数超过30%,按照学分绩点排名(加权成绩辅助排序),排名前30%的同学可申请转专业。

化工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人数、专业转入/转出名额如下表。

学院

校区

专业

班数

人数

转出名额

转入名额

化工院

南京校区

林产化工

2

40

12

30

生物工程

2

51

15

19

生物制药

1

31

9

5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112

34

28

淮安校区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67

20

11

生物工程

2

69

21

11

生物制药

2

69

21

11

四、考核办法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个人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转入要求:对转入化学工程学院的学生原则上要求高中已修化学。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包括第一学期成绩(70%)和面试(30%)两部分组成,不单独组织笔试。第一学期成绩根据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面试成绩根据学生过去一年的学习情况以及对所转入专业的认识进行打分。面试认为不适合转入专业学习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流程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各学院公布考核办法

5月6日

学院公布转专业考核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2

报名:

5月7日–5月8日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在线填报转专业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2)在校学习成绩单;

(3)补修计划。因学习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线下填报纸质申请表以及足以说明学习困难情况的材料。

3

资格审核:

5月9日-5月15日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申请转入的专业分门别类。

(1)5月14日17:30前,各学院将合格的A类专业申请表、A类专业学生申请汇总表及相关材料转交至教务科;

(2)学院将合格的非A类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转送至拟转入学院教学办,把非A 类专业学生申请汇总表交至教务科;

(3)学院再次审核,并将申请转入本学院非A类专业的学生名单汇总电子表送至教务科审核。

4

考核:

5月16日-5月23日

学院将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地点及时通知学生,5月17日-18日(周六、周日)教务处安排申请A类专业笔试,学院负责安排申请A类专业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学院确定,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负责申请非A类专业考核。

5

考核结果汇总:

5月24日-5月31日

学院将学生考核情况、转专业申请表(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习成绩单及转专业考核结果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6

审议:

6月3日-6月7日

学校讨论、审核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7

公示:

6月9日-6月13日

学校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8

发文公布:6月中旬

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注:日程安排表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六、注意事项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在校在籍学生均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2.学生的绩点排名和标准化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分流前成绩计算。各专业允许转入、转出的名额,按照分流后的具体专业人数计算。

3.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应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或专长,并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难易程度进行充分了解。学生要对转入新专业后能否跟上课程进度,是否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考量,做出理性选择,避免转专业过程的盲目性。

4.符合申请转"A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转两个专业,一个是第一志愿,另一个是调剂志愿("A类专业"或"非A类专业");符合申请转"非A类专业"的学生,也可以同时申请转两个"非A类专业",一个是第一志愿,另一个是调剂志愿。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批准转入第一志愿的,不再考虑其调剂志愿。

5.因学籍异动降级至2024级且未参加上一年度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目前专业所在大类内的其他专业或大类外专业,通过考核后进入新专业学习。

6.转入新专业的学生若需降级就读,学院须在面试阶段向学生说明,并在申请表中"接受学院意见"一栏明确注明。

7.学校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后,学生学籍即转入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返回原专业就读。

8.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后,学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交纳学费。转专业后若需要延长学习年限,需要补交延长学年的学费。

9.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如需补修相关课程的,修满学分并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10.转专业报名成功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申请放弃转专业的学生,需要在考核前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否则视为恶意报名,挤占转专业名额,当年不得评优。

11.转专业成功的同学,需要正常参加本学期(第二学期)原班级的各项活动,包括原专业的课程、实习考核,避免出现缺考记录。所获学分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转入专业相关课程学分。第三学期课表中不需要修读的原专业课程,可以在转入学院的教学办办理退课手续。各学院教学秘书应配合处理,避免学生出现缺考记录。

1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为了更好地衔接专业课程,必须严格执行转入学院安排的补课计划(包括暑期和学期中),如不参加补课计划,学校有权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将退回原专业学习。

1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专业就读时出现的教学和培养等环节问题,仍由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协助解决。

14.相关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的下载区下载,地址:http://jwc.njfu.edu.cn。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咨询联系

学院教学办陈老师,联系电话:85427648。